大成互联网思维创新举措,宣布新增部分代销机构合作
【公告】
关于大成互联网思维混合基金增加部分代销机构的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大成互联网思维混合基金(基金代码:XXXXXX)管理人的决定,为了更好地服务广大投资者,扩大基金销售渠道,自即日起,大成互联网思维混合基金将增加以下部分代销机构:
1. 机构名称: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机构名称: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机构名称:XX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自公告之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上述新增代销机构办理大成互联网思维混合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为确保投资者权益,敬请投资者在办理相关业务时,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大成互联网思维混合基金管理人
公告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相关内容:
根据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的代销协议及相关业务准备情况,以上代销机构将于2015年4月8日起开始办理大成互联网思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上述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有关详情:
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95511-3
网址:www.bank.pingan.com
2、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3、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887-8827
网址:www.ubssecurities.com
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000686
网址:www.nesc.cn
5、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6、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09-5537
网址:www.hrbb.com.cn
7、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免长途通话费用)
网址:www.dcfund.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 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 投资于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