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二姨账户炒股,四川券商老总遭罚没1430万,3年市场禁入!监管高压下,为何冒险违规?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四川一券商营业部老总因违规操作被罚款并禁止进入市场,这反映了证券市场监管的严肃性和对违规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以下是对这一事件的几点分析:
1. "违规操作":老总借用他人账户进行炒股,这种行为违反了证券市场的相关规定。证券市场有其严格的规则,任何个人或机构都不得利用他人账户进行交易,这既是对市场公平性的破坏,也是对他人财产安全的侵犯。
2. "监管力度":监管机构对证券市场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强,对违规行为的查处也更为严格。此次事件中,老总不仅被罚没巨额资金,还被禁止进入市场三年,这显示了监管机构对维护市场秩序的决心。
3. "铤而走险的原因":尽管监管严格,但仍有部分人出于各种原因铤而走险。可能的原因包括:
- "利益驱动":一些人可能因为追求高额回报而冒险违规操作。
- "监管漏洞":监管体系可能存在漏洞,使得部分人有机会违规操作。
- "侥幸心理":部分人可能认为自己的行为不会被监管机构发现,从而冒险操作。
4. "市场影响":此类事件的发生,对市场参与者尤其是投资者造成了不良影响。它不仅损害了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还可能引发市场恐慌,影响市场稳定。
5. "防范措施":为了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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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从业人员不能炒股是铁律,但时不时地总有人“犯错”。
日前,四川证监局发布了一项行政处罚措施。处罚措施显示,原银泰证券某营业部总经理刘某杰存在借用他人账户买卖股票、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股票等违法违规行为,在西南证券、银泰证券任职期间,累计交易金额近70亿元。在触犯相关法律之后,原银泰证券某营业部总经理刘某杰也被监管处以3年证券市场禁入、罚没合计1430万的监管处罚措施。

借用二姨账户炒股,亏损263万
根据监管通报,刘某杰自2009年7月1日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后于2014年12月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但在担任证券从业人员期间,刘某杰借用二姨“张某珍”身份,先后在西南证券、银泰证券开立证券账户,进行买卖股票的违法行为。最开始,刘某杰借用“张某珍”身份在西南证券四川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在2010年12月至2014年10月,控制使用该账户买卖股票盈利1.34万元。尝到甜头后,刘某杰又借用“张某珍”身份在西南证券上海田林东路营业部开立证券账户,在2010年6月至2014年10月期间,刘某杰控制使用该账户买卖股票盈利2.9万元。2014年,刘某杰的工作阵地转移到银泰证券,炒股账户也随之转移。这一年2月,他使用“张某珍”身份在银泰证券顺城大街营业部开立证券账户。不过,人算不如天算。在2014年5月至2019年2月,刘某杰控制使用该账户却累计亏损42.03万元。这还不是全部的亏损。2014年2月份,刘某杰又使用“张某珍”身份开立两融账户。然而,胆子越来越大的刘某杰依然没有盈利,刘某杰控制使用该账户累计亏损225.23万元。综上,刘某杰利用小姨子账户“张某珍”,分别在西南证券、银泰证券进行交易,累计亏损263.02万元。对于此,有人说,这真是偷鸡不成反蚀把米。

“以身试法”逃不过监管处罚
其实,在资本市场上,这不是第一次出现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的事。记者搜索发现,今年3月,广发证券从业人员也违规炒股,交易金额逾11亿元,获利1499.6万元。最终,该从业人员被判没收违法所得1499.6万元,同时处以1400万罚款。2020年8月3日,时任光大证券上海仙霞路营业部总经理的赵某,也利用其父亲证券账户交易多只股票,累计交易金额3336.1万元,亏损超过14万元。最终,赵某还被证监会罚没40万元。2019年05月27日,时任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滨河路营业部总经理的辛某文,操作家人账户,合计获利1093.9万元。最终,辛某文被判没收违法所得1093.9万元,同时处以1093.8万元罚款。而抛开上述刘某杰利用小姨子账户炒股不谈,刘某杰还实际操作“许某”“李某平”等6个账户,在2014年2月至2019年2月之间,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合计成交金额超65亿元,获得违法所得350.64万元。不得不说,面对每天波动的股价以及大量的信息,在利益的驱动下一些证券从业人员们铤而走险,以身试法。
然而,从相关处罚信息来看,“以身试法”必逃不过监管的处罚。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行业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实际上,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是常有之事。“一方面,从业人员是证券投顾,从某种程度上说,需要一些经历来指导客户。如果不炒股、没有经验,哪能给出比较专业的投顾咨询?另一方面,一旦允许从业人士炒股,则可能出现大量的内幕交易,导致股价波动异常。可以说,这是个两难问题。”但该位人士认为,既然有法律法规,就应该依法办事。“可以看到,出事的银泰证券在行业内地位一般,不是头部券商。在合规问题上,暴露出银泰证券自身风险认识不到位,法律意识淡薄等问题。”另外,另有券商分析师对记者表示,在券商从业人员不能炒股这一问题上,相关人员一定要有清醒地认识。“一旦心存侥幸心理,那么就会触犯法律,进入万劫不复的深渊。”当然,如果实在想介入股市,该位分析师也说,可以让家里人以选择基金来进行投资,规避法律上的相关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