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进展公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进展公告"/

公告标题: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具体编号]
发布日期:[具体日期]
尊敬的股东及投资者:
根据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具体日期]召开的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现将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具体金额]万元。
2. 募集资金用途:[具体用途说明]。
3. 募集资金到位日期:[具体日期]。
二、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具体金额]万元。
2. 闲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计划将人民币[具体金额]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具体方式如下:
(1)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人民币[具体金额]万元,期限为[具体期限],预期年化收益率约为[具体收益率]%。
(2)其他现金管理工具:人民币[具体金额]万元,具体方式及期限待定。
三、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已按照上述计划使用人民币[具体金额]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并已签署相关协议。具体如下:
1. 理财产品名称:[具体理财产品名称]。
2.

相关内容:

>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4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2018年5月14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该等产品需要有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自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并提请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权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合同等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与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4)以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23)。

由于募投项目实施的安排与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出现暂时性闲置。根据上述决议,经董事会授权,公司于近日使用1.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结构性存款和保本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和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审批程序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且公司独立董事与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和期限均在审批范围之内,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四、主要风险提示

公司投资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主要存在着利率风险、投资风险、提前终止风险、政策风险、交易对手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技术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进行资金管理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五、风险应对措施

1、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现金管理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必要时要求提供担保。

2、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总监跟踪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及投资安全状况。财务总监发现公司现金管理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向董事长报告,以便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回收资金,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财务部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现金管理业务进行日常核算并在财务报表中正确列报。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公告日前十二个月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审批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在审批核准的投资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截至本公告日,除本次披露情况外,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备查文件

1、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4、相关结构性存款和理财产品协议或产品说明书;

5、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6日

发布于 2025-07-02 12:57
收藏
1
上一篇:“绍兴干部大会盛况空前!诸暨多家单位及优秀个人喜获表彰殊荣!” 下一篇:如何轻松取消股票交易最低5元收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