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定向可转债上市初费和上市年费暂免收取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最新通知,为支持定向可转债市场发展,优化市场环境,上交所决定对定向可转债上市初费和上市年费暂免收取。这一政策调整旨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高市场活力。
具体来说,定向可转债是指发行人向特定投资者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债券。此次上交所对定向可转债上市初费和上市年费的暂免收取,将有助于降低企业融资门槛,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需要注意的是,此政策调整仅适用于定向可转债,其他类型的债券上市费用仍按原有规定执行。同时,上交所将继续加强对定向可转债市场的监管,确保市场秩序稳定。
具体政策实施时间和相关细节,请关注上交所官方网站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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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公司讯,上交所12月18日公告,为配合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定向可转债)业务开展,上交所现就相关收费事宜通知如下:定向可转债上市初费和上市年费暂免收取;交易经手费按成交金额的0.0001%双向收取,最高不超过100元每笔。

发布于 2025-07-02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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