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新一轮改革聚焦,强化投资者保护,对成长层股票实施专项风险揭示
科创板作为我国资本市场的重要板块,一直以来都致力于推动科技创新和创业企业的成长。近期,科创板新一轮改革中强化了投资者保护机制,对科创成长层股票新增专门风险揭示,具体内容如下:
1. 加强信息披露:要求科创成长层企业充分披露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风险因素等信息,提高投资者对企业的了解。
2. 优化退市机制:对科创成长层股票实施更加严格的退市制度,确保市场优胜劣汰,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3. 增加风险揭示内容:针对科创成长层股票,新增以下风险揭示内容:
a. 创新风险:科创企业面临的技术创新、市场竞争等风险;
b. 成长风险:科创企业成长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等;
c. 退市风险:科创企业可能因业绩不佳、违法违规等原因被退市;
d. 市场波动风险:科创企业股票价格受市场情绪、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存在较大波动风险。
4. 强化投资者教育: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加强投资者对科创成长层股票的风险认识,提高投资者风险防范意识。
5. 完善投资者保护机制:建立健全投资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投资者合理诉求,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此次科创板改革强化投资者保护机制,有利于提高市场透明度,降低投资者风险,促进科创企业健康发展。同时,也提醒投资者在投资科创成长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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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为深化资本市场投融资综合改革,增强科创板制度包容性、适应性,更好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证监会制定了《关于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 增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提出设置科创板科创成长层,并围绕增强优质科技型企业的制度包容性适应性,推出6项改革举措。
值得投资者关注的是,科创成长层企业上市时处于未盈利阶段,且往往具有研发投入大、转盈利周期长等特征,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有更高的要求。因此,《意见》在着力打通支持优质科技型企业发展的堵点难点的同时,也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
“中小投资者是资本市场的重要参与群体,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是证监会最重要的工作和核心任务。”市场人士表示。
具体举措方面,一是增加投资者适当性要求,加强对科创成长层企业股票的专门风险揭示。本次改革要求个人投资者参与科创成长层股票交易,应当满足现有科创板投资者适当性基本要求,其中,投资新注册的未盈利科技型企业的投资者还应当签署科创成长层企业股票投资专门风险揭示书,充分了解未盈利企业的经营风险及相应的股票投资风险、股价波动风险等。
同时,不满足投资者适当性基本要求的,证券公司不得接受投资者的任何申购或者买入委托。而投资者继续交易改革前已上市科创板公司(包括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的科创板公司)股票的,不受影响。
二是强化信息披露要求,加强对未盈利科创企业的投资风险识别。为充分保障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帮助投资者充分识别未盈利企业风险,本次改革针对成长层企业的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作出更高的要求。
首先,要求科创成长层公司在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中披露未盈利情况及相关风险,做好股票异常波动的核查。投资者应当及时关注上市公司相关公告,特别关注企业未盈利的成因和具体情况,以及可能导致的股票波动风险。
其次,本次改革要求持续督导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责任,就企业研发、盈余改善等有关风险发表意见等,投资者也可以从保荐机构出具的报告中了解相关信息。
再次,为便利投资者识别未盈利科技企业相关股票,科创成长层企业股票简称后添加“U”,作为特殊标识。
三是压实证券公司责任,持续引导投资者提高参与证券市场投资的风险识别能力。据悉,本次改革要求证券公司应当构筑好投资者进入资本市场的第一道防线,切实落实好适当性管理责任,建立长期管理机制,在客户资产、投资经验、风险承受能力、风险揭示等方面审慎把关,多维度强化投资者风险评估并充分告知相关风险。
“对于个人投资者而言,在参与科创成长层股票交易前,则应当全面知悉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交易、持续监管等相关制度安排,认真阅读科创成长层企业股票投资风险揭示书,对其他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也应当有所了解和掌握,根据自身情况做好风险评估和财务安排,并进行审慎决策。”上述市场人士进一步指出。
澎湃新闻高级记者 田忠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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