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新规施行 强化对部分重点事项监管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新规的实施旨在加强对部分重点事项的监管。以下是一些可能的要点:
1. "加强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新规可能要求上市公司在发生重大事项时,必须及时、准确地披露信息,以保障投资者权益。
2. "细化信息披露内容":新规可能对信息披露的内容进行了细化,要求上市公司在披露信息时,必须提供更详细、更具体的数据和情况。
3. "强化对关联交易的监管":新规可能对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更严格的监管,要求关联交易必须公开透明,防止利益输送。
4. "加强对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新规可能对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进行了更严格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在重组过程中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5. "完善信息披露的监管机制":新规可能建立了更加完善的信息披露监管机制,包括加强监管部门的监管力度,提高违规成本等。
6. "强化对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要求":新规可能要求上市公司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7. "加强对投资者关系的沟通":新规可能要求上市公司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及时回应投资者关注的问题。
8. "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新规可能要求上市公司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让投资者能够更加清晰地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
这些新规的实施,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权益,
相关阅读延伸: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新规施行 强化对部分重点事项监管
7月1日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披办法》)正式施行,新规明确了上市公司行业经营信息披露要求,以及非交易时段发布信息的要求,并增加了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外包”行为的监管要求,优化了重大事项披露时点。同时,《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自2025年7月1日起实施。
为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优化披露内容,增强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2024年12月,中国证监会就修订《信披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25年3月28日,正式稿发布。
在吸收近年来信息披露监管实施经验基础上,《信披办法》第十六条强化了风险揭示要求,提出新增上市公司应当充分披露可能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活动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上市时未盈利且上市后也仍未盈利的,应当充分披露尚未盈利的原因,以及对公司的影响。同时,明确行业经营信息披露要求新增上市公司应当结合所属行业的特点,充分披露与自身业务相关的行业信息和公司的经营性信息,便于投资者合理决策。
同时,强化对部分重点事项的监管。如增加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外包”行为的监管要求。《信披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中明确,除按规定可以编制、审阅信息披露文件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外,上市公司不得委托其他公司或者机构代为编制或者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再如优化重大事项披露时点,将披露时点由“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知悉该重大事件发生时”修改完善为“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知悉或者应当知悉该重大事件发生时”。
此外,完善履行披露义务的公开承诺主体范围。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外,新增收购人、资产交易对方、破产重整投资人等相关方为公开承诺主体。此外,根据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新规中将相关处罚金额上限调整至十万元。
对上市公司ESG(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要求也进入新阶段。新规首次从部门规章层面要求上市公司按照证券交易所规定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记者 韦夏怡)
来源: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