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证券董事长李剑波辞职风波,任内股东“清仓”监管“拉黑”警示频传
红塔证券董事长李剑波辞职的消息引起了广泛关注。在他的任期内,红塔证券经历了股东大规模减持、公司被监管机构采取监管措施等一系列事件。
以下是这些事件的简要概述:
1. 股东“清仓”:在李剑波任期内,红塔证券的股东进行了大规模减持,其中包括一些重要股东。这些减持行为对公司的股价和市值产生了较大影响。
2. 公司被监管“拉黑”:在李剑波任期内,红塔证券因违反相关规定,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了监管措施,包括限制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部分业务活动。
3. 收警示函:在李剑波任期内,红塔证券因存在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发出了警示函,要求公司及有关责任人认真整改。
这些事件对红塔证券的经营和发展产生了较大影响,也引发了市场对其未来发展的担忧。在此背景下,李剑波选择辞职,或许是为了避免对公司声誉和股价的进一步负面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红塔证券在李剑波辞职后,需要尽快选出新的董事长,以确保公司正常运营。同时,公司也需要加强内部管理,防范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以维护投资者利益和公司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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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在年报披露前,红塔证券董事长李剑波近日提交了辞职报告。带领红塔证券在2019年上市后,李剑波目睹了一名股东“清仓”、以及公司因打新弃购被监管“拉黑”半年、还有公司多次触碰监管红线而收警示函或被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年报披露前夕 董事长李剑波公告辞职
A股上市公司年报披露已陆续展开。而红塔证券在年报披露前夕,其董事长却“抢先”披露了辞职公告。

(来源:巨潮资讯网)
1月26日晚间,红塔证券披露《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显示,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1 月 25 日收到董事长李剑波先生提交的书面辞呈,因工作调整原因,李剑波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职务,同时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召集人和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委员职务。
公告还显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李剑波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对于新任董事长人选,红塔证券在公告中表示,在新任董事长任职之前,由华士国董事履行董事 长职责。李剑波先生的辞任不会影响董事会及公司的正常运作。
据红塔证券2019年年报,李剑波先生,1965 年 6 月出生,经济学学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 年 8 月至 2015 年 1 月历任红塔集团科员、副科长、科长、副总经济师、总经济师、副总裁;2015 年 1 月至 2017 年 1 月任合和集团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2017 年 1 月至 2018 年 6 月任合和集团董事、总经理;现任合和集团董事长,华夏银行董事;2009 年 4 月至今任红塔证券董事;2016 年 6 月至今任红塔证券董事长。
换言之,李剑波任红塔证券董事长自2016年6月,截至2021年1月25日,已四年有余。值得一提的是,李剑波带领红塔证券于2019年7月5日成功登陆上交所。然而,红塔证券上市以来,李剑波却也“目睹”了不少“糟心事”。
上市不满两年 目睹公司违规被“拉黑”等
红塔证券上市以来,至今,还未满两年,然后其多次触碰监管红线而被收警示函、被采取责令整改措施、被 “拉黑”半年、股东“清仓”等,皆在李剑波任董事长期间。
2020年12月21日,云南证监局发布《关于对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显示,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四项违规行为:
“一、廉洁从业内部控制相关制度不完善,未覆盖结算、交割业务种类、环节。《红塔证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未对廉洁从业作出规定;《红塔证券问责工作管理办法》未覆盖结算、交割业务种类、环节。”
“二、公司董事会未制定廉洁从业管理目标。”
“三、在员工离职办理流程中,未对其廉洁从业情况予以考察评估。”
“四、公司未对股东方开展廉洁从业的辅导和宣传工作。”

(来源:云南证监局)
另外,2020年9月,中国证券业协会(简称中证协)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对象限制名单公告(2020年第7号)》,显示,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于2020年9月8日起至2021年3月7日被列入了限制名单。
中证协表示,为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及其配售对象的网下询价与申购行为,根据《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的规定,我会决定对在科创板“赛科希德”新股发行项目网下申购过程中,存在违反《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第十五条、十六条规定的股票配售对象列入限制名单。

(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
此外,2020年6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对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显示,红塔证券在开展债券交易业务存在三个问题:一是信息系统化监控不到位,公司风控系统未设置关联交易额度风控阈值,资管业务通过手工台账审核回购利率偏离情况;二是债券投资交易人员薪酬递延制度不符合监管要求;三是债券交易询价活动留痕不到位。

(来源:中国证监会)
除此之外,在2020年,李剑波还目睹了一名股东“清仓”公司股份。

(来源:巨潮资讯网)
红塔证券于2020年12月31日披露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结果公告》显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7,113,68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30%,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持有的股份,已于 2020 年 7 月 6 日起上市流通。
上述减持完毕后,即截至2020年12月31日,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持有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