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中信证券遭监管机构谈话,内幕揭示行业新动向
关于中信证券被监管谈话的消息,这通常意味着监管机构对中信证券在业务操作、合规性或财务报告等方面存在一些担忧或问题。以下是一些可能的解释和后续影响:
1. "合规性问题":监管谈话可能是因为中信证券在业务操作中违反了相关法规或规定,如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
2. "财务报告问题":如果中信证券的财务报告存在误导性或虚假信息,监管机构可能会对其进行谈话。
3. "业务操作问题":监管谈话也可能是因为中信证券在业务操作中存在不规范行为,如信息披露不及时、客户资金管理不当等。
4. "后续影响":
- "股价波动":监管谈话可能会对中信证券的股价产生短期波动。
- "业务影响":中信证券可能会面临业务限制或处罚,影响其正常运营。
- "行业影响":如果问题严重,可能会对整个证券行业产生负面影响。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仅为可能的情况,具体原因和影响需要根据监管机构的公告和相关报道进行判断。以下是一些建议的应对措施:
1. "关注官方公告":密切关注监管机构和中信证券的官方公告,了解具体原因和后续措施。
2. "投资决策":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目标,谨慎评估投资决策。
3. "行业分析":关注整个证券行业的动态,了解可能的影响和变化。
总之,中信证券被监管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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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因交易系统问题遭遇深交所警示,“券商一哥”中信证券又接到了来自证监会的“点名”。
9月28日,证监会官网信息显示,由于在担任航天通信收购智慧海派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过程中存在违规,中信证券被证监会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此外,该项目的两名经办人员被证监会采取监管谈话措施,中信证券时任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部门负责人被出具警示函。
证监会指出,中信证券应引以为戒,认真查找和整改问题,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投行业务内控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切实提升投行业务质量。
“券商一哥”遭监管谈话3名责任人一同受罚

首先来看,此次中信证券被证监会指出的问题在哪里。
经查,证监会发现中信证券在担任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智慧海派科技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情形:
- 一是重组阶段未对标的公司的主要供应商、主要客户和关联关系等进行审慎核查;
- 二是持续督导阶段未对上市公司销售真实性等进行审慎核查;
- 三是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上市公司所购买资产真实实现的利润未达到预测金额的50%;
- 四是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严格。
基于以上问题,证监会决定对中信证券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中信证券合规负责人、投行业务负责人于2023年10月13日15时00分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证监会接受监管谈话。
证监会同时要求,中信证券应引以为戒,认真查找和整改问题,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投行业务内控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切实提升投行业务质量。
此外,证监会还要求,中信证券应严格按照内部问责制度对负有责任的业务人员、内控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内部问责,并提交书面问责报告。
另外,证监会对该项目的财务顾问主办人袁某、焦某某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中信证券时任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部门负责人张某,被证监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事涉8年前旧案重组公司已退市
据中国基金报,此次中信证券所涉的航天通信收购智慧海派项目,发生于2015年,距今已有近8年的时间。
2015年7月,航天通信公布重组草案,拟通过向智慧海派原股东发行股份的形式,收购智慧海派51%的股权,中信证券为该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经办人员共有7人,此次被证监会要求监管谈话的袁某和焦某某均在其中。
该项目于2015年12月正式落地,航天通信从军用通信延伸至民用通信领域。根据评估报告,智慧海派账面净资产为5.21亿元,评估值达到20.88亿元,增值率301.02%。航天通信购买资产时发行股份价值约12.38亿元,溢价16.25%。
在连续三年超额完成业绩对赌后,2019年智慧海派传出资金链断裂消息,2019年10月,航天通信公告称,下属子公司智慧海派存在业绩虚假的情形。后据航天通信公告,剔除智慧海派2016年至2018年造假虚增的利润后,航天通信实际连续三年出现大额亏损,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1.15亿元、-5.12亿元、-14.70亿元。
2021年1月,航天通信(*ST航通)宣布主动退市,同年3月正式终止上市。
今年2月,证监会对航天通信及相关责任主体作出行政处罚。证监会指出,2016-2018年,智慧海派通过虚构业务的方式,在2016年至2018年累计形成虚假收入69.02亿元,虚假利润25.74亿元;通过虚增收入利润的方式在2016年至2018年虚增收入和利润4.04亿元。
最终,证监会对航天通信处以60万元的罚款,对航天通信及智慧海派相关责任人处以5-30万元罚款不等。

今年7月,南昌中院一审判决显示,智慧海派犯骗取贷款、票据承兑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合计被判处罚金540万元;海派通讯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处罚金50万元。智慧海派创始人邹永杭犯合同诈骗罪、骗取贷款、票据承兑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合计被判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250万元。其他被告人被判三年八个月至十五年有期徒刑不等。
另外,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因在航天通信2017至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于今年7月被证监会没收业务收入316.98万元,并处以633.96万元的罚款;两名签字注册会计师也被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
此前,中信证券宕机事件罕见“一事三罚”
9月25日,中信证券又领罚单。今年6月19日,中信证券交易系统出现异常,导致部分客户交易受到影响,深交所因此向其出具警示函。
这是中信证券因为宕机事件,被第三次处罚。此前,深圳证监局和上交所已经因该事件向中信证券出具罚单。
对比中信证券收到的三份罚单,处罚原因侧重点有所差异。
深交所最新开出的罚单,更强调宕机对投资者的波及,指出“集中交易系统出现异常,导致部分客户交易受到影响”。此前有中信证券客户表示,自己因为宕机事件导致撤单失败,进行了有悖意愿的交易,中信证券并未对此进行赔偿。
深圳证监局罚单则侧重原因分析,指出中信证券在网络安全事件中,存在机房基础设施建设安全性不足,信息系统设备可靠性管理疏漏等问题。
上交所罚单则更为详细地描述了宕机原因,明确表示中信证券北京总部大楼机房因一路UPS电源供电中断,导致4台集中交易系统服务器异常关机,最终导致部分客户无法正常登录APP或网上交易。
受访人士认为,中信证券被“一事三罚”,彰显监管对券商信息技术建设的重视程度之高和网络安全事故的处罚之严,有助于敦促券商切实加大信息技术投入力度,营造高效安全的网络交易环境。
年内投行罚单频出
今年以来,中信证券及相关业务人员在投行业务领域屡接罚单。
据中国基金报,今年1月,上交所对中信证券两名保荐代表人肖某某、路某开出监管警示函。两名保代在华大智造IPO项目中存在保荐职责履行不到位的情形,包括未充分关注发行人与关联方的合作事项,也未按要求进行核查报告;未督促发行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导致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合作事项取得进一步进展后才披露相关情况等。
此后,今年4月,西藏证监局对中信证券及两名保荐代表人徐某、宋某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西藏证监局指出,中信证券作为华钰矿业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项目保荐机构,在2017年至2018年6月持续督导工作中存在对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现场检查不到位、对销售收入及主要客户异常变化核查不充分等问题。
在今年的股权承销排行榜中,中信证券一骑绝尘。
Wind数据显示,按发行日计算,中信证券今年以来承销金额1572.02亿元,共93家;其中IPO项目31个,总金额494.21亿元,无论是项目数量还是总规模均排在市场首位。

值得关注的是,进入9月以来,业内投行相关的罚单数量持续增加。
近期,证监会一次性公布了13份投行业务相关罚单,涉及中德证券、华创证券、西部证券、华西证券、国信证券、中天国富证券等6家券商及相关责任人。从罚单内容上来看,主要包括部分撤否项目内控意见未回复或未落实、对投行业务人员考核体系不合理、薪酬递延人员范围较少等问题。
另外,深交所也在近期对东北证券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5名保荐代表人被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主要是由于其在豫金刚石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存在多方违规。
券业监管趋严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以来,证券行业迎来“强监管”周期:券商经纪业务、发布研报业务、投行业务、资管业务的违规案例层出不穷。这其中,经纪业务仍然是券商违规的“重灾区”。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粗略统计,截至8月1日,今年以来,监管针对券商经纪业务开出的罚单至少有63张。
归类来看,券商经纪业务的违规情形可分为四种:一是营业部员工无证展业;二是营业部员工代客理财;三是营业部进行不当宣传;四是营业部合规风控缺失。
其中,无证展业的情形包括: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向客户提供分析、预测、建议等信息、未取得证券投资顾问资格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建议、未取得证券投资顾问资格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建议等。
例如,海口证监局于7月31日披露的行政监管措施显示,杨某在中航证券原海南海口营业部任职期间,在未经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注册为证券投资顾问资格的情况下,向投资者违规开展投资顾问业务。为此,江西证监局对杨某出具了警示函。
山东证监局于7月19日对银河证券日照威海路证券营业部出具警示函。该营业部的违规情形涉及:开展营销活动过程中向客户赠送礼品;营业部营销、合规风控、账户业务岗位未有效分离等4类问题。
一位受访人士向记者指出,未来,监管趋势可能会更加严格,更加注重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并加强对证券公司的监督和检查。
对于年内经纪业务罚单增加的原因,田利辉分析,在监管力度不断加强和市场竞争加剧的背景,部分公司或机构管理不善,内控不严,业务流程不合规,员工出现违规操作,来压降成本或获取收益,进而被监管发现后受到处罚,导致罚单的增加。
“券商营业部违规不断的根本原因是券商治理不良。这进而导致了内部控制不完善、合规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他进一步谈到。
另有市场人士指出,券商经纪业务是比较成熟的业务,且同质化严重,因此行业竞争的着力点已转向费用和服务。而在“低佣金”压力下,经纪业务部门仍然面临一定的考核压力,这就有可能导致基层员工“铤而走险”。
针对频频出现的违规行为,监管层面的态度也相当明确。就目前来看,除了加强监督和检查的力度,监管也在不断完善制度建设。
6月9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了《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实施细则》等4项自律规则。据了解,为引导证券公司规范开展证券经纪业务,协会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证券公司客户资金账户管理规则》,修订形成了《证券公司客户账户开户协议必备条款》《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必备条款》。
《细则》进一步明确并细化证券公司从事证券经纪业务的职责,督促证券公司严格履行投资者管理职责、营销管理职责、合规管理职责、稽核审计职责,加强证券公司自律管理。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崔文静)、中国基金报、公开信息
本期编辑 刘巷 实习生 谭雅涵 禁止!券商分析师评选生变
券商投行又收一批罚单
券商投行变局

9月28日,证监会官网信息显示,由于在担任航天通信收购智慧海派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过程中存在违规,中信证券被证监会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此外,该项目的两名经办人员被证监会采取监管谈话措施,中信证券时任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部门负责人被出具警示函。
证监会指出,中信证券应引以为戒,认真查找和整改问题,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投行业务内控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切实提升投行业务质量。

首先来看,此次中信证券被证监会指出的问题在哪里。
经查,证监会发现中信证券在担任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智慧海派科技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情形:
- 一是重组阶段未对标的公司的主要供应商、主要客户和关联关系等进行审慎核查;
- 二是持续督导阶段未对上市公司销售真实性等进行审慎核查;
- 三是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上市公司所购买资产真实实现的利润未达到预测金额的50%;
- 四是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严格。
基于以上问题,证监会决定对中信证券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中信证券合规负责人、投行业务负责人于2023年10月13日15时00分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证监会接受监管谈话。
证监会同时要求,中信证券应引以为戒,认真查找和整改问题,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投行业务内控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切实提升投行业务质量。
此外,证监会还要求,中信证券应严格按照内部问责制度对负有责任的业务人员、内控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内部问责,并提交书面问责报告。
另外,证监会对该项目的财务顾问主办人袁某、焦某某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中信证券时任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部门负责人张某,被证监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据中国基金报,此次中信证券所涉的航天通信收购智慧海派项目,发生于2015年,距今已有近8年的时间。
2015年7月,航天通信公布重组草案,拟通过向智慧海派原股东发行股份的形式,收购智慧海派51%的股权,中信证券为该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经办人员共有7人,此次被证监会要求监管谈话的袁某和焦某某均在其中。
该项目于2015年12月正式落地,航天通信从军用通信延伸至民用通信领域。根据评估报告,智慧海派账面净资产为5.21亿元,评估值达到20.88亿元,增值率301.02%。航天通信购买资产时发行股份价值约12.38亿元,溢价16.25%。
在连续三年超额完成业绩对赌后,2019年智慧海派传出资金链断裂消息,2019年10月,航天通信公告称,下属子公司智慧海派存在业绩虚假的情形。后据航天通信公告,剔除智慧海派2016年至2018年造假虚增的利润后,航天通信实际连续三年出现大额亏损,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1.15亿元、-5.12亿元、-14.70亿元。
2021年1月,航天通信(*ST航通)宣布主动退市,同年3月正式终止上市。
最终,证监会对航天通信处以60万元的罚款,对航天通信及智慧海派相关责任人处以5-30万元罚款不等。

今年7月,南昌中院一审判决显示,智慧海派犯骗取贷款、票据承兑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合计被判处罚金540万元;海派通讯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处罚金50万元。智慧海派创始人邹永杭犯合同诈骗罪、骗取贷款、票据承兑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合计被判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250万元。其他被告人被判三年八个月至十五年有期徒刑不等。
另外,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因在航天通信2017至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于今年7月被证监会没收业务收入316.98万元,并处以633.96万元的罚款;两名签字注册会计师也被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
9月25日,中信证券又领罚单。今年6月19日,中信证券交易系统出现异常,导致部分客户交易受到影响,深交所因此向其出具警示函。
这是中信证券因为宕机事件,被第三次处罚。此前,深圳证监局和上交所已经因该事件向中信证券出具罚单。
对比中信证券收到的三份罚单,处罚原因侧重点有所差异。
深交所最新开出的罚单,更强调宕机对投资者的波及,指出“集中交易系统出现异常,导致部分客户交易受到影响”。此前有中信证券客户表示,自己因为宕机事件导致撤单失败,进行了有悖意愿的交易,中信证券并未对此进行赔偿。
深圳证监局罚单则侧重原因分析,指出中信证券在网络安全事件中,存在机房基础设施建设安全性不足,信息系统设备可靠性管理疏漏等问题。
上交所罚单则更为详细地描述了宕机原因,明确表示中信证券北京总部大楼机房因一路UPS电源供电中断,导致4台集中交易系统服务器异常关机,最终导致部分客户无法正常登录APP或网上交易。
受访人士认为,中信证券被“一事三罚”,彰显监管对券商信息技术建设的重视程度之高和网络安全事故的处罚之严,有助于敦促券商切实加大信息技术投入力度,营造高效安全的网络交易环境。
今年以来,中信证券及相关业务人员在投行业务领域屡接罚单。
据中国基金报,今年1月,上交所对中信证券两名保荐代表人肖某某、路某开出监管警示函。两名保代在华大智造IPO项目中存在保荐职责履行不到位的情形,包括未充分关注发行人与关联方的合作事项,也未按要求进行核查报告;未督促发行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导致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合作事项取得进一步进展后才披露相关情况等。
此后,今年4月,西藏证监局对中信证券及两名保荐代表人徐某、宋某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西藏证监局指出,中信证券作为华钰矿业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项目保荐机构,在2017年至2018年6月持续督导工作中存在对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现场检查不到位、对销售收入及主要客户异常变化核查不充分等问题。
Wind数据显示,按发行日计算,中信证券今年以来承销金额1572.02亿元,共93家;其中IPO项目31个,总金额494.21亿元,无论是项目数量还是总规模均排在市场首位。

值得关注的是,进入9月以来,业内投行相关的罚单数量持续增加。
近期,证监会一次性公布了13份投行业务相关罚单,涉及中德证券、华创证券、西部证券、华西证券、国信证券、中天国富证券等6家券商及相关责任人。从罚单内容上来看,主要包括部分撤否项目内控意见未回复或未落实、对投行业务人员考核体系不合理、薪酬递延人员范围较少等问题。
另外,深交所也在近期对东北证券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5名保荐代表人被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主要是由于其在豫金刚石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存在多方违规。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以来,证券行业迎来“强监管”周期:券商经纪业务、发布研报业务、投行业务、资管业务的违规案例层出不穷。这其中,经纪业务仍然是券商违规的“重灾区”。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粗略统计,截至8月1日,今年以来,监管针对券商经纪业务开出的罚单至少有63张。
其中,无证展业的情形包括: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向客户提供分析、预测、建议等信息、未取得证券投资顾问资格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建议、未取得证券投资顾问资格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建议等。
例如,海口证监局于7月31日披露的行政监管措施显示,杨某在中航证券原海南海口营业部任职期间,在未经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注册为证券投资顾问资格的情况下,向投资者违规开展投资顾问业务。为此,江西证监局对杨某出具了警示函。
山东证监局于7月19日对银河证券日照威海路证券营业部出具警示函。该营业部的违规情形涉及:开展营销活动过程中向客户赠送礼品;营业部营销、合规风控、账户业务岗位未有效分离等4类问题。
一位受访人士向记者指出,未来,监管趋势可能会更加严格,更加注重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并加强对证券公司的监督和检查。
对于年内经纪业务罚单增加的原因,田利辉分析,在监管力度不断加强和市场竞争加剧的背景,部分公司或机构管理不善,内控不严,业务流程不合规,员工出现违规操作,来压降成本或获取收益,进而被监管发现后受到处罚,导致罚单的增加。
另有市场人士指出,券商经纪业务是比较成熟的业务,且同质化严重,因此行业竞争的着力点已转向费用和服务。而在“低佣金”压力下,经纪业务部门仍然面临一定的考核压力,这就有可能导致基层员工“铤而走险”。
针对频频出现的违规行为,监管层面的态度也相当明确。就目前来看,除了加强监督和检查的力度,监管也在不断完善制度建设。
6月9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了《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实施细则》等4项自律规则。据了解,为引导证券公司规范开展证券经纪业务,协会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证券公司客户资金账户管理规则》,修订形成了《证券公司客户账户开户协议必备条款》《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必备条款》。
《细则》进一步明确并细化证券公司从事证券经纪业务的职责,督促证券公司严格履行投资者管理职责、营销管理职责、合规管理职责、稽核审计职责,加强证券公司自律管理。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崔文静)、中国基金报、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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