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未实缴出资转让股权,债务逃避?三招攻略助你追回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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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股东未实缴出资就转让股权,可能涉及逃避债务的问题。以下三步可以帮助您拿回血汗钱:
### 第一步:核实股权转让的真实性
1. "查阅公司章程和股权转让协议":确认股权转让是否经过公司章程规定程序,以及协议是否合法有效。 2. "调查受让方背景":了解受让方的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确认其是否具备支付能力。
### 第二步:提起诉讼
1. "起诉受让方":根据股权转让协议,要求受让方履行出资义务,支付未实缴的出资款。 2. "起诉原股东":根据《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原股东在未出资部分范围内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 第三步:执行程序
1. "财产保全":在起诉过程中,可申请法院对受让方及原股东的财产进行保全,防止其转移、隐匿财产。 2. "强制执行":法院判决生效后,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将受让方及原股东的财产用于偿还债务。
### 注意事项:
1. "时效问题":根据《民法典》规定,债权人请求返还出资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2. "证据收集":在诉讼过程中,需收集充分证据证明股权转让与逃避债务有关,以及原股东未实缴出资的事实。
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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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业合作中,企业拖欠货款、工程款等债务的现象屡见不鲜。当债权人通过法律途径胜诉后,却可能面临“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的窘境。此时,若发现债务公司股东存在未实缴出资即转让股权的行为,债权人切勿认为维权无望。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即使股权已转让,原股东仍可能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本文将结合真实案例与法律条文,为债权人提供切实可行的维权指南。

第一步:确认原股东是否构成“未履行出资义务”

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若原股东在股权转让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即构成“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1. 出资期限已届满但未缴纳:例如,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应在2020年1月1日前实缴100万元,但截至转让时仍未缴纳。
  2. 恶意逃避出资义务:如公司已陷入债务危机,股东通过0元或低价转让股权给无支付能力的“背锅侠”,试图逃避债务。
  3. 受让人明知或应知未出资:若股权转让协议中明确标注“未实缴出资”,或受让人与原股东存在关联关系,可能被认定为“明知”。

典型案例:在甘肃华慧能公司股权转让案中,原股东冯某1、冯某2在出资期限未届满时转让股权,法院认定其不构成“未履行出资义务”,无需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但若转让时公司已存在债务,或受让人无支付能力,结果可能截然不同。

第二步:选择维权对象,锁定责任主体

债权人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以下一种或多种维权路径:

  1. 直接起诉原股东:要求其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第二款。
    适用情形:原股东存在恶意逃避出资义务,或受让人无偿付能力。
  2. 追加受让人为被告:若受让人明知或应知原股东未实缴出资,债权人可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受让人担责后,可向原股东追偿。
    法律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
    关键证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财务报表、受让人与原股东的关联关系证明等。
  3. 申请执行程序追加被执行人:在强制执行阶段,债权人可申请法院追加原股东和受让人为被执行人,直接划扣其财产。
    操作要点:需提供原股东未实缴出资的证据,如公司章程、验资报告、银行流水等。

第三步:收集证据,构建完整证据链

维权成功与否,关键在于证据是否充分。债权人需重点收集以下材料:

  1. 股权转让协议:查看是否明确标注“未实缴出资”,或约定由受让人承担出资义务。
  2. 公司债务凭证:如判决书、调解书、合同、发票等,证明公司债务真实存在且未清偿。
  3. 原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公司章程、验资报告、银行转账记录等,证明原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
  4. 受让人知情证据:如受让人与原股东的关联关系、股权转让价格是否合理、受让人是否参与公司经营等。

案例警示:在乐氏公司股权转让案中,原股东乐高群在公司债务形成后,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延长出资期限并转让股权,最终被法院认定需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此案警示债权人,需密切关注债务公司股东的出资动态。

维权中的特殊情形处理

  1. 出资期限未届满即转让股权:根据新《公司法》第八十八条,若股权转让发生在2024年7月1日后,原股东需对受让人未按期缴纳的出资承担补充责任。但若转让发生在2024年7月1日前,则需结合具体案情判断。
  2. 受让人已部分实缴出资:债权人仍可要求原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但需扣除受让人已实缴部分。
  3. 多层股权转让:若股权经多次转让,债权人可追溯至所有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原股东。

结语: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股东未实缴出资即转让股权,不仅损害债权人利益,更破坏市场诚信体系。债权人应积极运用法律武器,通过诉讼、执行等程序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建议债权人在交易前做好风险评估,要求债务人提供实缴资本证明、股东出资承诺书等文件,从源头降低风险。

记住:在法治社会,没有一笔债务能因股权转让而消失,没有一位恶意逃避责任的股东能逃脱法律制裁。债权人维权之路或许漫长,但正义终将到来。

发布于 2025-07-04 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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