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前高级经理违规交易股票受罚,合规漏洞频发致公司去年累计被罚10次!
中信证券作为我国知名的证券公司,在业内享有较高的声誉。然而,近期有报道称,中信证券时任高级经理因违规交易股票被行政处罚,这引起了公众的关注。此外,该公司去年因合规问题被处罚10次,也暴露出公司内部存在一定的合规漏洞。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中信证券时任高级经理违规交易股票的情况。根据报道,该高级经理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交易股票,涉及金额较大。这种行为违反了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损害了投资者利益,扰乱了市场秩序。因此,监管部门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其次,中信证券去年被处罚10次,这也反映出公司在合规管理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合规管理是证券公司运营的重要环节,它关系到公司的信誉、合规成本以及客户利益。以下是一些可能导致中信证券合规问题频发的原因:
1. 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可能存在漏洞,导致违规行为发生。
2. 员工合规意识不足:部分员工对合规知识了解不够,容易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触犯法规。
3. 监管力度不够:监管部门对证券市场的监管力度可能存在不足,导致违规行为难以得到有效遏制。
4. 市场环境复杂:证券市场环境复杂多变,公司可能难以适应市场变化,导致合规问题频发。
针对这些问题,中信证券应采取以下措施加强合规管理:
1. 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制度建设,明确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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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以下简称安徽证监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利用未公开信息违规交易股票,时任中信证券(600030)信息技术中心高级经理李海鹏被罚没426万元。

安徽证监局指出,2015年4月24日,高某基金成立,托管人为中信证券,开户营业部为中信证券上海恒丰路证券营业部。2018年12月起,李海鹏获得中信证券CRM系统应用开发岗权限,可以获取中信证券所有客户的账户信息、资产规模、交易持仓等未公开信息。2019年11月1日至2023年2月21日,李海鹏通过CRM系统,获知高某基金的持仓、委托、当日成交记录等未公开信息。
李海鹏与程某2为夫妻关系,程某1与程某2为同胞姊妹关系,三人关系密切。涉案时段内,“程某1”账户组3个账户都是由程某2本人根据李海鹏提供的交易指令进行操作,李海鹏实际控制并决策账户交易。“程某1”账户组的资金来源和去向主要是李海鹏夫妇。涉案时段内,“程某1”账户组使用的设备高度趋同。
2019年11月1日至2023年2月21日期间,李海鹏控制“程某1”账户组累计交易股票128只,累计交易金额6483.80万元,其中,与高某睿远基金趋同交易股票76只,趋同交易金额2900.38万元,趋同盈利金额213.14万元。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安徽证监局决定没收李海鹏违法所得213.14万元,被处以213.14万元罚款。
在监管层面,中信证券近年来屡遭处罚。年报显示,2024年,中信证券因合规问题被中国证监会及各地证监局“点名”10次,创下近年新高,问题涵盖账户实名制管理漏洞、员工违规操作、保荐业务尽职调查不足等多方面。其中包括:2024年7月29日,浙江证监局对中信证券浙江分公司的处罚显示,公司员工在从业期间违规操作,屡次向客户提供开户知识测评或风险测评答案并提示客户提高风险承受等级。
2024年9月14日,陕西证监局披露中信证券陕西分公司客户经理刘晓在2023年1月向投资者主动推介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私募基金产品。
12月2日,江苏证监局对中信证券江苏分公司出具警示函,中信证券镇江分公司对于个别客户没有履行账户使用实名制管理职责,没有采取相应管理措施;中信证券徐州建国西路证券营业部员工管理不到位,未能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员工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等。
此外,在IPO保荐业务领域,中信证券也出现过违规问题。2024年11月8日,中信证券在保荐深圳市皓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创业板IPO过程中,对实际控制人认定和控制权稳定性的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招股说明书未披露实际控制人曾为夫妻关系及离婚情况,也未披露一致行动协议签订时间等关键信息。此外,还未督促皓吉达电子准确、完整披露控股股东的重大股权转让情况。彼时深交所对中信证券采取书面警示的监管措施;对两名保荐代表人给予6个月不接受其签字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信息披露文件的纪律处分。
业绩方面,中信证券2024年全年实现营收637.89亿元,净利润217.04亿元,总资产突破1.7万亿元,多项指标稳居行业第一。其中,投行业务实现营收43.54亿元,同比大幅下滑36.05%。作为投行业务“大头”,在证券承销方面,受IPO和再融资行业性收缩影响,全年证券承销业务的收入只有40.33亿元,同比减少35.43%。同时,2024年中信证券仅拿下1单IPO新受理项目。
二级市场上,截至5月30日收盘,中信证券股价报25.52元/股,总市值3782亿元。
来源: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