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缴费难题解法,户籍地回归攻略
在广州市无法继续缴费而需要返回户籍地的情况,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1. "了解缴费政策":
- 首先,了解您需要继续缴纳的费用类型,比如社会保险、公积金等,以及相关的政策和规定。
2. "联系当地社保机构":
- 拨打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的咨询电话,或者访问官方网站,了解在广州市无法继续缴费的具体原因,以及如何办理转移手续。
3. "办理社保转移":
- 根据社保政策,您可能需要办理社保转移手续。以下是一般步骤:
- 准备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原参保地的社保缴费证明等。
- 前往广州市社保局或当地社保机构提交申请。
- 等待审核,社保机构会审核您的申请材料,并决定是否批准转移。
4. "公积金转移":
- 如果您需要转移公积金,也需要联系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转移流程和所需材料。
- 提交材料后,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处理您的转移申请。
5. "咨询户籍地相关部门":
- 在广州办理完转移手续后,联系您户籍地的社保和公积金管理部门,了解接收转移的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
6. "办理户籍地参保":
- 在户籍地重新参保,按照当地政策缴纳相应的费用。
7. "持续关注政策变化":
- 由于政策可能有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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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上刷到这位网友发的,因为之前曾经因为她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都达不到正常退休的年限,当时曾经根据她的实际情况做了分析,并且于3月18日和19日分享了两篇文章,有兴趣或想了解的朋友可以直接点下面的相关链接:
广东省参保人到法退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足最低缴费年限怎么办?
广州市单独申请办理职工医保退休的方式、注意事项和准备材料分享
同时在讨论中建议去医保部门咨询办理,后来这位网友通过一次性缴费的方式办理了职工医保的退休;但据她所说,基本养老是以在最后参保地继续缴费的方式处理。
其实当时还以为她是广东省户籍的,并且在达龄前已经在广州市连续满5年以上即符合粤府〔2006〕96号文规定。因为如果是外省户籍,按照粤人社规〔2016〕4号根本不符合在最后参保地广州继续缴费的政策!
不过今天刷到她在3天前发的,并且发出来的缴费记录可以看出来,她是从2024年5月开始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费的,目前缴费至2025年2月。
并且2011年4月基本上37周岁才开始参保缴费,本身已经够晚了,如果连续参保缴费到2024年4月是157个月(13年1个月),可惜的是缴费到2025年2月才115个月,差5个月满10年;基本上属于不懂或者不重视基本养老保险,没有在断缴期间以个人灵活就业的方式参保,当然可能有其他的个人原因;并且看评论虽然几百,但没有几个真正懂的!!!这个也是当今的正常现象。
不过这个是后话了,说出来其实是提醒那些有类似情况并且刷到此文的有缘人!

图片来自网友发布内容截屏
由于其发出来的缴费记录并不完整,不过从数据来看,应该是一直按广州市历年缴费基数下限缴费的。
所以首先推断目前实际缴费的平均缴费指数正常情况下肯定会低于0.6!
其次,不知道她户籍是哪里?虽然已经询问,但未见答复。
而作为任何地方的灵活就业人员,直白一点讲,除非人傻钱多(或者想做公益),其实最应该考虑的是如何尽量延长缴费年限,在此基础上再测算比较来选择比较合适的缴费基数,中间可以做些适当的调整。
如果实在自身经济条件有限或者不可能再达到比较长的缴费年限的条件,那么最简单的就是选择户籍当地缴费基数的最低档即可(广东省非采用深圳计发办法的参保人需要适当提高来避免出现最终低于0.6的平均指数!),最高不建议超过100%档,更不要听某些人胡说在最后几年提高缴费300%档,性价比非常低!(黑龙江省的如果退休当年应缴费6个月以内的除外)
以上只是个人根据广东省相关政策和各地测算的基本养老金综合总结的个人看法,仅供参考。
涉及到的相关政策文件如下:国办发〔2009〕66号;粤府〔2006〕96号;粤人社发〔2011〕37号;粤人社函 1579号;粤人社规〔2016〕4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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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祝大家健康开心,生活幸福!
见者吉祥!国泰民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