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起,征信服务收费标准全面下调,惠及广大用户
今天起,征信服务收费标准下调的消息表明,相关部门或机构对征信行业进行了成本调整,以减轻企业负担,提高服务效率,促进征信市场的健康发展。具体的收费标准下调幅度、适用范围和实施细节可能需要查阅相关官方文件或公告以获取准确信息。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影响:
1. "降低企业成本":企业使用征信服务的成本降低,有助于降低企业融资门槛,促进经济发展。
2. "提高市场竞争力":征信机构在降低收费标准后,可能会增加市场竞争力,吸引更多用户。
3. "提升服务质量":降低收费标准可能促使征信机构提升服务质量,以保持竞争力。
4. "加强市场监管":下调收费标准可能是监管部门为了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而采取的措施。
如果您需要了解更详细的信息,建议关注官方发布的公告或新闻。
相关内容:
一、机构查询收费标准
商业银行等机构查询企业信用报告基准服务费标准每份9元,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基准服务费标准每份1元。实际收费标准根据用户机构向征信系统提供的数据量和查询量计算确定,数据查询量适用超额累退计算方法,具体计算公式和计费办法继续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降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9〕1318号)有关规定执行。
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民营银行、独立法人直销银行、内贸险承保机构等11类金融机构查询企业信用报告收费标准每份4.5元,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收费标准每份0.5元。
上述各类机构中,同一用户30天内多次查询同一企业信用报告的,按查询1份企业信用报告收费;1天内多次查询同一个人信用报告的,按查询1次个人信用报告收费。
二、个人查询收费标准
个人柜台查询自身信用报告,每年前2次免费,自第3次起的收费标准为每次5元。个人通过互联网查询自身信用报告免费。
三、登记服务收费标准
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收费标准每件每年15元,变更登记、异议登记收费标准每件每次5元,查询登记信息免费。
本次征信服务收费标准调整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征信中心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始终践行“征信为民”理念,不断优化征信服务,持续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