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证券因涉违规承诺收益遭深圳证监局警示函,监管重拳打击市场乱象”

“国投证券因涉违规承诺收益遭深圳证监局警示函,监管重拳打击市场乱象”"/

国投证券因涉嫌违规承诺收益,被深圳证监局出具警示函,这表明该公司在业务操作中存在违反监管规定的行为。以下是对这一事件的简要分析:
1. 违规承诺收益:根据深圳证监局的警示函,国投证券在业务过程中涉嫌违规承诺收益。这可能涉及到公司向投资者承诺高于市场水平的收益,或者承诺在特定条件下保证收益等行为。
2. 监管处罚:深圳证监局出具警示函,是对国投证券违规行为的监管处罚。警示函旨在提醒该公司改正错误,加强合规管理,并警示其他证券公司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 行业影响:国投证券作为一家证券公司,其违规行为可能会对整个证券行业产生负面影响。监管部门的处罚,有助于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4. 风险提示: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应关注相关证券公司的合规情况,避免因公司违规行为而遭受损失。
5. 事件后续:关注国投证券对此事件的回应,以及监管部门的后续处理措施。这有助于了解事件的真相,为投资者提供参考。
总之,国投证券因涉嫌违规承诺收益被深圳证监局出具警示函,提醒投资者关注证券公司的合规情况,并关注事件后续进展。同时,也表明监管部门对违规行为的态度,有利于维护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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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深圳证监局发布了一则行政监管措施公告,内容指向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据悉,深圳证监局调查发现,国投证券存在个别营业部从业人员在从事公募基金销售业务期间向投资者承诺收益,个别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人员参与基金销售,个别从业人员在从业期间向客户提供开通相关权限的知识测评答案等违规情形。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国投证券深圳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南都·湾财社梳理发现,在5月份,深圳证监局就曾对国投证券员工进行过行政处罚,内容同样指向“承诺收益”。

彼时,深圳证监局指出国投证券员工吴瑜在国投证券从业期间,存在从事公募基金销售业务过程中向投资者违规承诺收益,为客户在公司外部平台进行场外个股期权交易参与提供个别询价、转发报价信息等情形。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南都·湾财社通过中国证券业协会“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公示”发现,当前,国投证券麾下仅一人为“吴瑜”,其从业登记类型为“证券投资咨询(投资顾问)”。

事实上,证监会系统近期或者加强对于“违规承诺收益”的整治。同样在5月份,广东证监局也开出一则行政监管措施指向了“违规承诺收益”。

据悉,梁城林在粤开证券珠海兴业路证券营业部从业期间,存在向客户推荐期货账户操盘手并违规承诺收益的行为。因上述违规事实,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吴鸿森

发布于 2025-07-02 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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