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益凭证办法正式落地,业绩披露期超预期现象引关注——深度投研报告解析
"投研报告:收益凭证办法落地,关注业绩披露期超预期可能"
"一、市场概述"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收益凭证作为一种新型金融工具,近年来受到了广泛关注。近期,监管部门正式发布了《收益凭证管理办法》,标志着收益凭证市场正式进入规范化发展阶段。在此背景下,投资者应关注业绩披露期超预期可能,以把握投资机会。
"二、收益凭证管理办法要点"
1. "明确定义":收益凭证是指发行人向投资者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按照约定方式支付收益的债权凭证。
2. "发行主体":收益凭证的发行主体包括金融机构、企业等。
3. "发行方式":收益凭证可以通过公开市场发行、定向发行等方式进行。
4. "风险管理":发行人应当建立健全收益凭证的风险管理制度,确保收益凭证的兑付能力。
5. "信息披露":发行人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收益凭证的相关信息。
"三、业绩披露期超预期可能"
1. "业绩增长":在业绩披露期,部分企业可能因为收益凭证的发行,实现业绩的快速增长,从而超出市场预期。
2. "盈利能力提升":收益凭证的发行可能为企业带来新的融资渠道,提升企业的盈利能力,进而推动股价上涨。
3. "风险控制":随着收益凭证管理办法的落地,企业将更加注重风险控制,降低经营风险,从而提升业绩。
"四、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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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研究报告摘要:
收益凭证定位明确,分类管理控制风险。10月25日,中证协发布《证券公司收益凭证发行管理办法》,对券商发行收益凭证业务定位进行明确,指出收益凭证是证券公司在场外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是场外业务的重要组成。同时对余额实行分级管理,根据上一年度分类评价结果,A/B/C类余额分别不超过公司净资本的60%/50%/40%。强调要参照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要求,强化适当性管理,将收益凭证纳入整体债务额度进行管理,同时明确发行浮动收益凭证应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资格。目前证券公司收益凭证业务的规模占整体负债比例相对较小,同时设置两年的过渡期,对行业影响相对较小。办法弥补了证券公司在收益凭证方面的政策空白,既有利于规范券商债务融资工具的使用及相关业务的开展,提升分类评级较高券商的扩表能力,也有利于满足投资者的资产配置需求,拓展资产配置空间。
业绩披露临近,关注超预期可能。截至2024年10月27日,已有5家券商披露三季报及三季度业绩预告,由于三季度二级市场流动性改善及资产价格回升,首创证券、国元证券、红塔证券均实现业绩大幅增长,其中红塔证券及首创证券受低基数影响净利润同比大幅增长203.85%、63.10%。目前多家券商已披露互换便利业务进度,首笔、首单、首批均已落地,更好发挥机构投资者稳定器作用,增量资金对二级市场形成支撑,受益于市场环境的改善以及流动性的提升,证券公司业绩有望改善,建议关注三季报披露带来的业绩超预期机会。
上周主要指数均有不同程度上涨,上证综指上涨1.17%,沪深300上涨0.79%,创业板指数上涨2.00%。上周A股成交金额9.55万亿元,日均成交额1.91万亿元,环比增长14.49%。两融余额1.66万亿元,环比提升3.30%。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较年初上涨2.67%;中债国债10年期到期收益率为2.15%,较年初下行40.62bp。
风险提示
宏观经济数据不及预期;资本市场改革不及预期;一二级市场活跃度不及预期;金融市场大幅波动;市场炒作并购风险。( 山西证券 刘丽,孙田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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