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护航新闻曝光,未成年人下单禁令下,商家责任何在?

法制护航新闻曝光,未成年人下单禁令下,商家责任何在?"/

在讨论未成年人下单的问题时,我们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 "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即未成年人)的民事行为,需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2. "商家责任":商家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未成年人的消费行为,商家有责任进行必要的审查和核实。
3. "明示禁止":如果商家在销售页面或服务协议中明示禁止未成年人下单,这表明商家已经尽到了告知义务。
即便商家在销售页面或服务协议中明示禁止未成年人下单,以下情况下商家仍可能需要担责:
- "商家未尽审查义务":如果商家在交易过程中未能核实购买者的真实年龄,而该购买者实际上为未成年人,且商家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未成年人未得到法定代理人的同意,那么商家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 "商品或服务不适合未成年人":如果商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不适合未成年人使用,即使未成年人下单,商家也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法定代理人追责":如果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认为商家的行为侵犯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法定代理人有权向商家追责。
总之,商家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未成年人的消费行为,商家有责任进行必要的审查和核实。即使商家明示禁止未成年人下单,如果商家未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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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yle="color: #000000; --tt-darkmode-color: #A3A3A3;">付款页面明确作出禁止提示,未成年女孩仍隐瞒家长下单,在此情形下,商家有没有责任?

耗费数万元购盲盒

薇薇的父母在江苏打工,年仅14岁的她随祖父母同住,在河北省香河县读书和生活。薇薇平时一直使用奶奶的手机。该手机号是其爷爷身份证办理的副卡,支付宝认证及绑定银行卡姓名均为奶奶汪某科。

2024年1月1日,薇薇刷抖音放松心情,不经意间划到了“某鱼玩具屋”直播间,主播正在叫卖各种玩具,其中的动漫卡片盲盒瞬间吸引了薇薇的眼球。这些盲盒以热门动漫IP为主题,在薇薇读书的学校比较“火”,不少同学还拿着从盲盒中开出的“奥特曼”等卡片炫耀。动漫卡片盲盒俨然成为同学交往的工具。薇薇心想,如果能从盲盒中开出稀有的卡片,会很有成就感。

薇薇立即关注玩具屋直播间,挑选了盲盒放入小黄车,进入付款页面时,她虽然看到了禁止未成年人购买的提示,却认为并无大碍。由于首次付款需要刷脸,薇薇趁着奶奶正在看电视,将手机摄像头对准奶奶扫了扫,并修改了抖音支付密码,迅速下了单。

经薇薇同意,直播间拆开盲盒,竟是名称“蛋小黑”的专属卡牌,这属于蛋仔派对系列的稀有卡片,主播大声叫喊:“哇,这位买家太幸运了,相当于抽中了大奖!”薇薇激动不已。

下单时无法预知盲盒的内容,拆开盲盒后也可能带来惊喜,这种不确定性带来了强烈的刺激感,薇薇很快沉溺其中。从2024年1月1日至5月15日,薇薇在多个平台陆续下单消费65942.56元,其中通过抖音朋友或者加微信让同学代买等方式,在某讯王者充值购买皮肤将近4万元,而在某鱼玩具屋购买的盲盒金额为24520.2元。

5月下旬,薇薇的父亲回乡探亲,顺道去学校打听女儿的学习状况,班主任反映薇薇成绩下滑以及在校炫耀动漫卡片等情形,薇薇的父亲追根究底,弄清了女儿用奶奶的账号进行网络消费的事实。

薇薇的父亲经多次交涉,某讯退还3.5万元。但某鱼玩具屋拒绝其请求退款24520.2元。

诉辩双方各持己见

某鱼玩具屋的经营者是广东省普宁市某百货店,2024年11月25日,薇薇将百货店告到了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她请求法院确认其在玩具屋的消费行为无效,由百货店退还未成年人消费款24520.2元。

法庭上,薇薇称其爷爷奶奶再溺爱孙女也不可能这么短时间内购买这么多盲盒并进行充值游戏。其通过隐瞒的方式不让爷爷奶奶知道,留的收件人的电话和姓名都是未成年同学的,微信聊天记录可以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八周岁以上到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被视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的购买行为需要法定代理人(通常是父母)的同意,如果父母不同意,所购商品可以退还。请法院支持其诉讼请求。

百货店辩称,被告作为网络店铺“某鱼玩具屋”的经营主体,多次在店铺以及商品详情页的醒目位置提示未成年人禁止购买,2024年5月8日,还向原告下单购买的账号发私信再次提醒告知,被告已经尽到足够的提示告知义务,无须向原告进行退款。

同时,被告对购买方是否为未成年人并不知情,也不存在诱导未成年人消费的宣传推广行为。反之,原告的法定代理人身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对原告网络购物消费未加约束,没有尽到监护职责。退一万步讲,即使原、被告之间的买卖合同最终被法院判定无效,原告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对原告的网络购物承担监管不当的责任。

庭审中,百货店演示了玩具屋交易的操作过程,在每一个商品详情页均使用加粗加大字体的“买家须知”来提醒购买方注意: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请勿购买,8周岁至18周岁的未成年人请取得监护人明确同意后方可下单。其直播间醒目位置也均注明“未成年人禁止购买”。商品下单付款页面也注明“未成年人购买盲盒请取得监护人同意”。以证明其已经对未成年人消费者尽到必要的注意和提醒义务。

百货店提交证据证明己方观点

百货店当庭提交的证据显示,2024年5月8日,主播助理通过抖音私信联系案涉下单账户,再次专门提醒直播间商品为盲盒商品,禁止未成年人下单,需确认是成年人操作。案涉账户对此提醒内容均已知悉,并回复“同意”,被告已经尽到足够的提醒注意义务,反而是原告隐瞒、欺骗被告,被告并不存在任何过错,该不利后果不应由被告承担。

百货店提出,原告作为已年满14周岁的中学生,具备足够的认知与辨别能力,其在玩具屋的大部分消费单笔几十元钱、上百元、上千元不等。在被告的认知中,未成年人并无经济来源,网络消费需绑定家长的银行账户,原告的抖音账户既然可以成功支付数百元、数千元的订单,家长理应对消费是知情且同意的。加之被告已经尽到提醒义务,原告下单时应当清楚知悉购买须知的含义,进行大额消费时应当经过监护人明确同意。

百货店还称,原告的法定代理人未尽到监护职责,应对原告的过度消费行为负主要责任。根据抖音直播间、抖音商城的购物下单流程,购买方在下单购买后,跳转至付款页面时可以选择支付宝、抖音支付、微信支付等多种付款方式,但无论使用哪一种付款方式,最终完成付款都需要通过余额或者银行卡成功扣款。纵观原告的大部分订单,均是选择微信支付,原告的法定代理人放任未成年人随意使用手机,对未成年人使用微信大额消费的行为未加监管约束。

百货店强调称,原告并非一次性大额消费,而是在2024年5月近一个月时间里持续在玩具屋消费。原告的法定代理人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网络购物未尽早察觉,导致原告的消费金额日益增大。原告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对原告的过度消费行为负主要责任。

百货店还表示,退一万步讲,即使原告的购买行为被认定无效或者被撤销,原告因购买行为取得的案涉卡片应当予以返还或者折价补偿。被告在买卖行为中并不存在过错,案涉卡片已售出给原告,且在原告许可下已在直播间直接拆卡,已不再具备二次销售的可能。

判令折价补偿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原告提交的证据,可证实其未经父母同意,向百货店开设的网店转账24520.2元,用于购买游戏卡片盲盒的事实,双方买卖合同关系成立。事发时原告已年满十四周岁不满十五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法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本案中,原告未经父母同意向被告支付大额资金,购买被告销售的动漫卡片盲盒,已超出其认知范围,且该行为亦未得到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追认,应当认定为无效。上述行为无效,被告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法院指出,被告虽然在店铺以及商品详情页提示未成年人禁止购买,并且发私信提醒告知,但其作为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的经营主体,在原告账号10余天内的节假日及课外时间集中下单的异常情况下,仅以文字进行提示,未尽到足够的提示告知义务,存在主要过错;原告监护人对原告的网络购物行为未尽早察觉及加以约束,导致原告以其祖父母的抖音账号及支付宝账号登录网络购买盲盒产品,没有尽到监护职责,存在一定过错。

法院还认为,从彰显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出发,应综合未成年人的认知水平、监护人的监管责任、购买商品性质、各方的过错程度进行公平裁决。因此,如果对于此类未成年人网络消费行为不加区分,一律判决商家应当全额退款的话,将会大大助长社会的不正之风,一些不法分子极有可能利用社会各层面、法律法规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冒充或者借用、控制未成年人账户,批量采购大量盲盒商品、取得其中有价值的隐藏款进行变现后,再以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的理由来起诉商家全额退款,将剩余无价值的盲盒退还,从而达到非法获利的目的。

本案中,因原告购买的盲盒产品已拆开,被告称不具备二次销售的条件,故已无返还必要,应当折价予以补偿。综上,法院考虑原告监护人的过错及折价补偿等情况,酌定被告返还原告商品价值的60%即14712.12元。

2025年2月13日,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普宁市某百货店返还薇薇14712.12元。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案件生效执行。

发布于 2025-07-07 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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