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即将销户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即将销户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公告编号:[公告编号]
发布日期:[发布日期]
尊敬的股东及投资者: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募集资金总额]元。
2. 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用途说明]。
3.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二、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1. 专户名称:[专户名称]。
2. 专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名称]。
3. 专户账号:[专户账号]。
4. 专户销户原因:[销户原因说明,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实施完毕、专户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等]。
5. 专户销户时间:[销户时间]。
6. 专户销户后的资金去向:[资金去向说明,如:归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等]。
三、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已对本次募集资金专户销户事宜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关于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核查

相关内容: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823号)的核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5,000万股,募集配套资金61,47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第ZC10571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募集资金需开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集中管理。公司已于2017年6月按募集项目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各开户银行分别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为便于落实上述利口福公司相关募投项目的建设,同时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2017年9月19日,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利口福食品生产基地(广州)扩建项目”、“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食品零售网络项目”、“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相应募集资金向其实施主体——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口福公司”)进行增资,并和利口福公司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分别与兴业银行广州越秀支行、中国民生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广州荔湾支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公司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执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利口福食品生产基地(广州)扩建项目”、“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食品零售网络项目”、“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已全部转入利口福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截至目前,公司在兴业银行广州越秀支行、中国民生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广州荔湾支行的相关募集专户余额为0,募集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三个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广发证券及兴业银行广州越秀支行、中国民生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广州荔湾支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3日

发布于 2025-07-07 0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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