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证券债券业务重罚引波及,年内IPO项目全撤回市场风云再起
中原证券的债券业务近期遭遇重罚,这可能与其业务操作不当或违规行为有关。重罚可能会对公司的声誉、财务状况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另外,中原证券年内IPO(首次公开募股)全撤回,这可能是由于市场环境、公司自身情况或其他外部因素导致的。以下是可能导致IPO撤回的一些原因:
1. 市场环境:在市场波动较大、投资者风险偏好降低的情况下,公司可能难以吸引投资者关注和参与IPO。
2. 公司自身情况:公司可能存在盈利能力不足、业务模式不稳定、财务状况不佳等问题,导致投资者对公司的未来发展前景担忧。
3. 监管政策:监管机构对IPO的审核标准可能会发生变化,导致部分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
4. 媒体舆论:负面舆论可能会对公司的IPO进程产生不利影响。
5. 竞争对手:竞争对手的上市可能会分散投资者的注意力,导致公司IPO进程受阻。
总之,中原证券债券业务遭重罚和年内IPO全撤回,可能对公司的未来发展产生一定影响。公司需要采取措施改善业务状况,提升盈利能力,以应对市场变化和外部压力。同时,投资者在关注公司动态时,也应密切关注其业务发展、财务状况和合规经营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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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显示,中原证券的违规包括,帮助债券发行人与投资者签订债券咨询服务协议,以给予票面利息补差费用的形式非市场化发债;在个别公司债券项目中,对发行人偿债能力核查不充分,未发现发行人存在融资租赁合同违约事项且被法院裁定为被执行人;在个别项目持续督导期间未勤勉尽责,未发现发行人财务造假事项;原质控部门负责人领取项目承揽奖同时参与质控相关工作,质控底稿验收把关不到位等。由此,证监会对中原证券采取暂停债券承销业务6个月的处罚,期限为2024年10月17日至2025年4月16日。
除此之外,据河南证监局此前披露,中原证券因在薪酬管理方面存在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决策程序不规范,人员管理制度建设及信息报送存在不足等问题被要求责令改正。此外,河南证监局还对7位证券从业人员开具罚单。
在监管趋严的背景下,保荐机构实行“申报即担责”原则,中原证券IPO承销保荐业务收入近年来大幅下降。2021年的IPO承销保荐收入高达5.28亿元,2023年降至0.3亿元(为联合承销项目)。今年以来,中原证券连续撤回5家IPO项目,撤否率为100%。其中,部分项目被质疑“带病闯关”,如中原证券保荐的富耐克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主动撤回IPO项目后,中原证券及保荐代表人亦收到了监管函,原因是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存在未对公司长期预付款进行全面核查验证等违规行为。
二级市场上,截至10月22日收盘,中原证券收报4.41元/股,总市值204.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