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新增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部分基金销售机构
公告标题: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公告内容】
尊敬的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者: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花顺基金销售”)协商一致,同意将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产品的销售机构。
一、新增销售机构信息
1. 名称: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
3. 营业范围:基金销售、基金销售支付、基金销售信息技术服务等
4. 法定代表人:……
5. 注册资本:……
6. 经营许可证号:……
7. 联系电话:……
8. 客服电话:……
9. 官方网站:……
二、新增销售基金产品
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将负责销售以下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产品:
1. 鹏华某A混合型基金
2. 鹏华某B债券型基金
3. 鹏华某C货币市场基金
三、销售渠道变更说明
1. 投资者可通过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的官方网站、手机APP、客服热线等渠道购买上述基金产品。
2. 投资者可通过原销售
相关内容:

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9年01月22日起,本公司增加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投资者可通过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的指定渠道办理下述基金的开户、交易等基金相关业务。具体基金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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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基金的具体业务规则、费率及相关重要事项等详见本公司发布的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业务公告。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公司网站:www.5ifund.com
2.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788-999、400-6788-533
网址: 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