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分类评价规定大修订在即!主要业务收入加分范畴或将全面拓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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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信息,证券公司分类评价规定的修订可能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扩大加分范围":此次修订可能会将证券公司主要业务收入的加分范围进行扩大。这意味着,在新的评价体系中,证券公司在某些业务领域的收入可能会得到更多的认可和加分。
2. "业务领域拓展":可能涉及的业务领域包括但不限于资产管理、财富管理、投资银行、证券经纪等。这些领域的业务收入增长,可能会成为评价证券公司综合实力的重要指标。
3. "引导业务结构优化":通过扩大加分范围,监管机构可能希望引导证券公司优化业务结构,更加注重核心业务和长期发展。
4. "提高评价体系的科学性":修订后的评价体系可能更加科学、合理,能够更准确地反映证券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风险控制能力。
以下是可能的具体修订方向:
- "增加特定业务收入的权重":例如,在资产管理、财富管理等领域取得显著成绩的证券公司,其收入可能会得到更高的加分。 - "调整业务收入计算方法":例如,对创新业务、绿色金融等领域的收入给予额外加成。 - "强化风险控制能力":在评价体系中加入风险控制能力的考量,对风险管理能力强的证券公司给予加分。
总之,证券公司分类评价规定的修订旨在促进证券行业健康发展,引导证券公司优化业务结构,提高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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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海媛)6月20日,中国证监会就《证券公司分类评价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修订说明指出,证券公司分类评价制度是机构监管的基础性制度,《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是该制度的主要法规依据,于2009年发布实施,并于2010年、2017年和2020年作了3次修订,已形成较为成熟的评价体系,在引导证券公司强化合规风控、服务实体经济和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距离前次修订已近5年,有必要根据有关工作部署,予以修改完善。

中国证监会指出,此次修订,将规则标题由《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调整为《证券公司分类评价规定》,与以分类评价为主要内容的制度框架相适应,同时重点修改完善四方面内容。

一是突出促进证券公司功能发挥的导向,完善评价框架;二是适当整合、优化业务发展指标,引导行业机构聚焦高质量发展,支持中小机构差异化发展、特色化经营;三是突出“打大打恶”导向,优化评价结果下调手段,同时适当调整扣分分值设置,提升评价的合理性;四是总结前期分类评价经验,明确特殊问题的处理规则。

具体来看,在扩大加分覆盖面,《规定》第十三条将净资产收益率和经纪、投行、资管等主要业务收入加分由前20名扩大到前30名,按名次加0.25分到2分不等,引导中小机构立足自身禀赋探索差异化发展道路,在相关细分业务领域的加分项中能够“跳一跳、够得着”。

发布于 2025-07-07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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