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自然资源局隆重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盛大公告

云霄县自然资源局隆重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盛大公告"/

云霄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公告编号:[云自然资源告][2023]第[XX]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云霄县人民政府批准,现将云霄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1. 地块编号:[云霄][2023]出让地块[XX]号
2. 地块位置:云霄县[XX]街道[XX]路
3. 土地面积:[XX]平方米
4. 土地用途:住宅用地
5. 容积率:[XX]
6. 绿地率:[XX]
7. 出让年限:70年
8. 起始价:人民币[XX]万元
二、拍卖出让时间及地点
1. 拍卖时间:[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
2. 拍卖地点:云霄县自然资源局拍卖大厅
三、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用有底价增价拍卖方式,竞买人应按照拍卖规则参与竞拍。
四、竞买资格
1. 凡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和个人均可参加竞拍。
2. 竞买人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向云霄县自然资源局提交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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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霄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云自然资(出)告字〔2020〕10号

经漳州市人民政府(漳政地〔2020〕49号)批准,云霄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凡属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且整改未到位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被福建省国土资源厅(闽国土资综〔2016〕393号)列为失信行为人“黑名单”或在云霄县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对象不得参与拍卖出让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9月8日至2020年9月2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到云霄县自然资源局(云霄县莆美镇侨兴路39号)一楼云霄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获取本次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0年9月8日至2020年9月2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到云霄县自然资源局(云霄县莆美镇侨兴路39号)一楼云霄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

六、本次拍卖出让缴交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8日16时30分(指到达指定专户时间),竞买保证金不接收现金。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缴交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0年9月28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0年9月29日15时00分在云霄县新广电大楼(云霄县新体育场对面)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多功能大厅举行。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出让活动不接受邮寄竞买,币种一律为人民币,时间为北京时间,出让价款即为该幅土地出让金。本次拍卖出让地块出让价款包含按要求应配备的地下停车位、人防、配电室等配套设施的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款,但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交易鉴证费及商业、办公、娱乐、仓储等经营性用途的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款。

(二)竞买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竞买保证金。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定金抵作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未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三)本次拍卖出让地块依法设定保留价。

(四)竞买人数不得少于2人(含2人)。

(五)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与我局当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竞得人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必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日历日)足额缴清全部的成交出让价款。

(六)本次拍卖出让地块交地时间为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且竞得人已足额缴清全部出让价款(含滞纳金)之后,由云陵工业开发区管委员负责将该出让地块的土地移交给竞得人,竞得人并与我局签订《交地确认书》。竞得人应自交地之日起10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2个月内竣工。

(七)小区配建的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应按我局批准的《规划条件通知书》执行,并按规定无偿提供给政府及其相关部门。

1.住宅小区配建幼儿园(12班)兼容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用地面积≥5100平方米、建筑面积≥4200平方米应无偿提供给县政府教育主管部门。

2.配建党建用房建筑面积≥500平方米、社区服务站(用地面积≥500平方米、建筑面积≥650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150平方米、健身活动室建筑面积≥550平方米、多功能广场用地面积>500平方米等应无偿提供给社区居委会。

3.配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筑面积≥420平方米应无偿提供给民政部门。

4.其它配建的物业管理用房、公厕、配电室、公共自行车停放区、生活垃圾分类生态流转屋、社区终端共同配送站等应按规定无偿提供给相关职能单位。

5.住宅小区配套养老用房和社区用房,应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实施。建设标准为墙体四白落地,水泥地面平整,门窗、厕所、排污、水电气、无障碍等设施齐全,达到简单装修即可使用的标准。

6.竞得人应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与养老用房和社区工作用房接收方签订《移交协议》。

(八)出让地块必须规划建设一处生鲜超市,且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必须整体经营,不得分割转让。

(九)出让地块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公司才能开发建设。

(十)本公告与《出让须知》及相关出让文件均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对竞买人的竞买、签约和合同履行均具有约束性。

(十一)本公告视同登记公告。凡对本次出让宗地有异议者,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有效证件及材料向我局提出,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局将在公告期满,办理供应手续后,直接登记给受让方,宗地范围内原有土地证同时作废。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云霄县莆美镇侨兴路39号

联 系 人:林先生、方先生

联系电话:0596-8588850
  开户单位:云霄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云霄莆美支行

帐  号:13630801040009556

开户银行:云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莆美信用社

帐  号:9080412010010000008205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云霄支行

帐  号:1409025129600104592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云霄县支行

帐  号:935001010016809467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云霄支行

帐  号:415675047966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霄支行

帐  号:35001667207050000754

                                                    云霄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9月7日


来源:云霄县自然资源局 云霄政府网

发布于 2025-07-07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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