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期货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行业变革新篇章即将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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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期货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这是上海期货交易所为了规范程序化交易行为,防范市场风险,保障市场公平、公正、公开,促进期货市场健康发展而采取的措施。以下是关于该管理办法的一些基本内容:
1.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在上海期货交易所进行的程序化交易活动。
2. 程序化交易定义:程序化交易是指通过计算机程序自动执行交易指令的交易方式。
3. 交易主体:程序化交易主体应当具备一定的交易经验、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
4. 交易规则:程序化交易应当遵守上海期货交易所的相关交易规则,包括但不限于:
a. 交易指令的发送、修改和撤销; b. 交易资金的管理; c. 交易数据的保存; d. 交易异常情况的处理。
5. 风险控制:程序化交易主体应当建立健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a. 交易策略的制定和调整; b. 交易权限的管理; c. 交易异常情况的处理; d. 交易数据的监控和分析。
6. 监管措施:上海期货交易所对程序化交易活动进行监管,包括但不限于:
a. 对程序化交易主体进行备案; b. 对程序化交易活动进行实时监控; c. 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公开征求意见的目的是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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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期货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财联社6月27日电,上海期货交易所拟制定《上海期货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其中涉及交易监测与风险管理。一是明确程序化交易者合规风控要求。程序化交易者应当提高合规意识,加强风险防控。二是明确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合规风控要求。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应当建立并有效执行程序化交易相关制度,加强对客户程序化交易行为的监控。三是对程序化交易行为实行实时监控。交易所对报撤单频率高、报撤单成交比高等程序化异常交易行为予以重点监控。四是突出对高频交易的重点监管。交易所实行报撤单收费、交易限额等制度,并可以对高频交易手续费实施差异化管理。五是明确突发事件处置。对突发事件,程序化交易者、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应当立即采取相关措施。交易所可以采取暂停交易等措施。

发布于 2025-07-07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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