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露异常交易监控细则与交易行为管理规范下的隐蔽交易手法解析大全
《异常交易监控细则》与《交易行为管理规范》是金融市场监管部门为防范和打击市场操纵、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而制定的相关规定。以下是一些可能出现在这两项规范下的隐蔽手法大全:
1. 异常交易监控细则下的隐蔽手法:
a. 虚假交易:通过制造虚假买卖记录,掩盖真实交易意图。
b. 拉抬股价:通过大量买入,人为拉抬股价,吸引跟风者买入。
c. 下跌打压:通过大量卖出,打压股价,达到低价吸纳的目的。
d. 交叉交易:在不同账户之间进行交易,制造虚假交易量,掩盖真实交易意图。
e. 恶意申报:故意申报高价或低价,干扰市场价格。
f. 操纵交易时间:在特定时间段内进行交易,操纵价格。
g. 利用信息优势: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操纵市场价格。
2. 交易行为管理规范下的隐蔽手法:
a. 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获取不正当利益。
b. 市场操纵:通过不正当手段操纵市场价格,获取不正当利益。
c. 关联交易:利用关联关系进行交易,损害公司或投资者利益。
d. 利益输送:通过不正当手段将公司利益输送给特定人员或机构。
e. 证券欺诈:通过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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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交所《异常交易监控细则》下的隐蔽交易手法
1. 高频撤单伪装策略
- 操作机制:交易员在开盘集合竞价阶段(9:15-9:20)以明显偏离前收盘价的价格(如±5%)申报大额买单,制造需求旺盛假象,却在最后30秒内集中撤销申报(撤单率超50%)。随后在连续竞价阶段反向卖出持仓获利。该手法通过精准控制申报时间和撤单比例,规避“虚假申报”的定量监控指标。
- 隐蔽性设计:将大单拆分为多笔中小单(如单笔<1000手),避免触发单笔“巨额申报”监控;在虚拟参考价波动3%-4.9%区间操作(接近但不超过5%的预警阈值);选择流动性较低的小市值股票实施,使申报量占比更易达到市场同方向的15%-20%而不显异常。
虚假申报,系指不以达成成交为目的,借助大量申报而后撤销等举措,引诱、误导或影响其他投资者作出正常交易决策的异常交易行为。在开盘集合竞价阶段,若同时存在以下情形,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相关交易行为予以重点监控:其一,以偏离前收盘价5%以上的价格进行申报买入或者卖出;其二,累计申报数量或者金额较为庞大;其三,累计申报数量在市场同方向申报总量中所占比例较高;其四,累计撤销申报数量占累计申报数量的50%以上;其五,以低于申报买入价格反向申报卖出,或者以高于申报卖出价格反向申报买入;其六,股票开盘集合竞价虚拟参考价涨(跌)幅达5%以上。
拉抬打压股价,是指通过大笔申报、连续申报、密集申报,或者以明显偏离股票最新成交价的价格申报成交,在此期间股票交易价格出现明显上涨(下跌)的异常交易行为。在有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的开盘集合竞价阶段,若同时存在以下情形,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有关交易行为予以重点监控:一是成交数量或者金额较大;二是成交数量在期间市场成交总量中所占比例较高;三是股票开盘价涨(跌)幅达5%以上。
维持涨(跌)幅限制价格,是指通过大笔申报、连续申报、密集申报,使股票交易价格维持在涨(跌)幅限制状态的异常交易行为。在连续竞价阶段,若同时存在以下情形,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相关交易行为予以重点监控:一是股票交易价格处于涨(跌)幅限制状态;二是单笔以涨(跌)幅限制价格申报后,在该价格剩余有效申报数量或者金额极为巨大,在市场该价格剩余有效申报总量中所占比例较高,且持续时间达10分钟以上。
自买自卖(互为对手方交易),是指在自身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或者关联账户之间大量开展股票交易,进而影响股票交易价格或者交易量的异常交易行为。若股票交易同时存在以下情形,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有关交易行为予以重点监控:一是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频繁且大量进行交易;二是成交数量在股票全天累计成交总量中所占比例达10%以上,或者收盘集合竞价阶段成交数量在期间市场成交总量中所占比例达30%以上。
严重异常波动股票申报速率异常,是指违背审慎交易原则,在股票交易出现严重异常波动情形后的10个交易日内,凭借资金优势、持股优势,在短时间内集中申报,从而加剧股价异常波动的异常交易行为。在股票交易出现严重异常波动情形后的10个交易日内,连续竞价阶段1分钟内单向申报买入(卖出)单只严重异常波动股票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有关交易行为予以重点监控。
2. 尾盘价格精准操纵
- 操作机制:在收盘前最后3分钟集合竞价阶段,通过关联账户配合操作:账户A以高于当前价2-3%的价格申报大额买单(但不成交),账户B随即以该价格区间卖出持仓。例如14:58分申报买入10万股使股价拉升2.5%,14:59分关联账户卖出15万股完成出货。
- 隐蔽性设计:利用收盘价形成机制的时间盲区,在14:56后突然申报;采用“价格递进分层”策略(如首笔申报+1.5%,第二笔+2.2%,第三笔+3%),避免单笔触发涨跌幅偏离值监控;将操作分散在2个以上关联度不明显的账户,规避关联交易识别。
3. 关联账户对倒升级版
- 操作机制:在自买自卖交易中引入“过桥账户”结构:实际控制人甲通过私募产品账户买入股票,同日券商资管账户(受益人同为甲)卖出该股票。资金流向通过第三方贸易公司完成闭环,在形式上切断账户关联性。
- 隐蔽性设计:采用“非对称报价”策略,买入申报价102.5元,卖出申报价102.3元,制造0.2元价差伪装正常交易;控制单账户成交占比在9.5%(低于10%的监控阈值);选择大宗交易通道分段完成,避免集中竞价系统监控。
4. 异常波动速率操控
- 操作机制:当股票因重大事件出现严重异常波动时(如连续3日涨跌幅偏离值超20%),在关键时间点(如10:30/14:00)进行脉冲式申报:1分钟内分15-20笔申报买入,单笔金额50-80万元,总金额控制在900-950万元(低于1000万元监控阈值),迅速推高股价后出货。
- 隐蔽性设计:采用“时间分散”策略,在10个交易日内仅操作2-3次,避免频繁触发监控;结合“融券对冲”在拉升同时建立空头头寸,掩盖操纵意图;申报价格严格控制在±2%的基准价格范围内,符合有效申报规则。
5. 涨跌停板分层堆单
- 操作机制:在股票触及涨停价时,以涨停价分三档申报:
- 首笔申报占市场剩余买单量的15%
- 10分钟后申报第二笔(占12%)
- 收盘前申报第三笔(占10%)
每笔申报后部分撤销(撤单率40-50%),制造“封单稳固”假象,吸引跟风盘后反向卖出。 - 隐蔽性设计:将大单拆分为不同营业部账户(如A营业部申报30%,B营业部25%,C营业部20%);控制单笔申报后剩余量占市场同方向比例在8-9%(低于10%重点监控阈值);在股价波动较小的交易日实施,避免与异常波动关联。
表:上交所隐蔽交易手法关键规避点对比
手法类型 | 监控阈值 | 规避策略 | 账户结构 |
高频撤单 | 撤单率50% | 撤单率控制在45-48% | 单一账户 |
尾盘操纵 | 涨跌幅2% | 价格分层递进(1.5%→2.5%) | 2个关联账户 |
关联对倒 | 成交占比10% | 分账户成交9.5% | 私募+资管账户 |
速率操控 | 1分钟1000万 | 单次申报950万 | 融券对冲账户 |
涨跌停堆单 | 剩余量占比10% | 分档申报(15%→12%→10%) | 多营业部账户 |
二、深交所《交易行为管理规范》下的新型隐蔽手法
1. 程序化交易违规拆分
- 操作机制:将高频交易策略拆分为多套独立系统运行:
- 策略组A:每秒申报290笔(<300笔阈值)
- 策略组B:日撤单19,500笔(<20,000笔阈值)
- 策略组C:负责资金调度,通过跨市场转移(股票ETF→期货)规避单市场监控。
- 隐蔽性设计:采用“服务器地理分散”策略,在深圳、上海、香港三地部署交易服务器,利用地域延迟差规避“瞬时申报速率”监控;定期更换MAC地址和账户绑定关系;在系统内设置“监管阈值预警模块”,自动暂停接近阈值的策略单元。
2. 会计操纵配合交易
- 操作机制:在定期报告披露前实施“财务洗澡”配合交易:
- 隐蔽性设计:采用“跨境业务嵌套”,如通过香港子公司签订虚假技术服务协议;选择在退市风险警示边缘操作(如将净资产精确控制在0.499元,避免触发连续20日低于0.5元的退市标准);利用“会计估计变更”调节利润(如调整坏账计提比例3-5个百分点)。
3. 精准达标规避监控
- 操作机制:针对深交所六大监控维度设计规避方案:
- 隐蔽性设计:利用“客户分类管理”漏洞,将高风险账户标注为“专业投资者”;在监管自查期(如每年12月)主动降低交易频率;建立“监管函件响应延迟机制”,将交易所监管函处理时限压至T+3日(不超过规定时限)。
4. 跨境监管套利策略
- 操作机制:通过深股通与港股市场联动套利:
- 隐蔽性设计:采用“跨市场订单拆分”,香港账户下单30%,内地关联账户下单25%;控制单市场拉升幅度在1.8%(低于2%的异常波动阈值);选择成分股中机构持股分散的股票(如平安银行),避免单家机构抛压。
5. 技术优势滥用
- 操作机制:通过主机托管(Co-location) 和微波通信技术获得微秒级优势:
- 隐蔽性设计:开发“流动性探测算法”,在100毫秒内完成“申报-撤销-再申报”循环;使用“暗池对接”技术,将大单拆解为微粒订单(单笔<100股)路由至私募平台成交;购买交易所数据馈送Premium服务获取深度行情。
表:深交所新型违规手法技术特征
手法类型 | 技术工具 | 时间精度 | 监管规避设计 |
程序化拆分 | 分布式交易系统 | 纳秒级同步 | 阈值模块化预警 |
会计操纵 | 财务洗澡模型 | 季度周期 | 跨境业务嵌套 |
精准达标 | 双预警系统 | 实时监控 | 弹性风控阈值 |
跨境套利 | 跨市场订单路由 | 毫秒级套利 | 衍生品对冲 |
技术滥用 | FPGA硬件加速 | 微秒级优势 | 暗池微粒订单 |
三、监管趋势与合规建议
当前沪深交易所已建立立体化监控体系,2024年深交所自查要求已覆盖程序化交易、监管协同等六大维度,明确对每秒申报超300笔或单日撤单超2万笔的高频交易实行差异化收费(加收流量费30%+撤单费)。上交所则强化定量监控,对严重异常波动股票设置1分钟1000万元的申报限额。
交易员合规操作要点:
- 价格申报管理:连续竞价阶段买入价≤基准价102%,卖出价≥基准价98%,使用市价单时必设保护限价
- 程序化交易报告:首次交易前需向会员报告策略类型、主机托管情况等,高频交易者额外提交每秒最大申报笔数
- 账户关联审查:建立实际控制关系识别机制,特别关注资管产品、员工账户与自营账户间的潜在关联
- 跨境监管应对:深股通投资者需通过香港经纪商报告程序化交易,遵守内外资一致原则
随着2024年深交所《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的出台,对“频繁瞬时撤单”(如1秒内申报撤单≥3次且全日撤单率超40%)的监控已实现毫秒级响应。建议机构投资者每季度开展压力测试,重点验证在极端行情下交易系统是否触发:①10分钟内涨跌幅偏离值超5%;②单日虚拟开盘量超日均成交量200%等预警指标。
交易员需特别注意:当前监管已具备策略穿透能力,如发现同一MAC地址绑定不同账户、类似策略跨市场运行等行为,即便单一账户未超标,仍可能被认定为异常交易。合规的根本在于构建实质合规体系,而非仅做技术性规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