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控菸再升级 4月30日起持电子菸即违法 访港旅客不豁免
根据香港特区政府卫生署的最新公告,香港控菸法例将迎来重大升级。自 2026 年 4 月 30 日起,香港将全面禁止任何人在公众场所管有(持有)另类吸菸产品,包括电子菸、草本菸及加热菸。此举意味着消费者即便只是随身携带而并未吸食,亦属违法行为。
两档处罚标準:最高罚 5 万及监禁 根据《2025 年控菸法例(修订)条例》,执法部门将按管有数量採取不同层级的处罚方式:
少量管有:若持有不多于 5 个菸弹、5 毫升菸油、100 支加热菸或 100 卷草本菸,违法者将被处以 3,000 港元的定额罚款。若当事人拒绝提供身分证明或妨碍执法,罚款最高可增至 1 万港元。 大量管有:若超过上述数量,将改以检控形式处理,一经定罪,最高可面临 5 万港元罚款及监禁 6 个月。此外,若有人在禁菸区内吸食另类菸,执法人员将同时针对在禁菸区吸菸与管有另类菸分别发出两张定额罚款通知单。
无过渡期 旅客一视同仁香港卫生署明确表示,这项新规没有设置过渡期,也不存在先警告、后罚款的教育机制。
在执法标準上,访港旅客将与本地居民一视同仁,不会因游客身分而获得豁免。执法部门强调,从 4 月 30 日起将立即严格执行法规,呼吁所有入境人士切勿携带相关产品,以免误触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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