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主承销商配售新股权限解析,能否向特定机构或群体倾斜?
关于股票主承销商是否有权配售新股,以及是否可以向特定机构或群体配售,情况如下:
1. "主承销商的角色与职责:"
主承销商在股票发行中扮演核心角色,负责整个发行过程,包括向中国证监会申报、制定发行方案、组织承销团、进行市场推介、分配股票等。
其主要目标是确保股票能够成功发行并销售给市场上的投资者,以筹集所需资金。
2. "主承销商配售新股的权利:"
"通常情况下,主承销商本身并不是新股的初始发行对象,因此没有直接“配售”新股给自身或其关联方的固有权利。" 新股的初始发行对象是发行人(上市公司),其发行对象是合格投资者(包括机构和个人)。
"但是,主承销商及其关联机构(如其管理的基金、子公司等)可以参与新股的认购。" 参与认购是不同的概念。主承销商可能会使用自有资金或其管理的客户资金(如公募基金)参与新股的初步询价或通过网下配售的方式认购部分新股。但这属于"认购"行为,而非"配售"给特定机构。
"特定情况下的配售可能性:"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例如发行规模较小,或者为了维护市场稳定、鼓励长期投资等政策
股票主承销商有权配售新股吗,向特定的机构或者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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