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导体及高耗能「大户」注意了! 水污费不再打折 计费标準加严及全面取消上限
环境部为落实污染者付费精神,昨( 9) 日预告修正水污费收费办法第 11 条。将全面取消现行稽查违规时的费用计算上限,对于半导体、化工业、造纸及染整等高耗水与高污染排大户,势必带来营运成本的直接考验。
据现行《水污染防治费收费办法》规定,主管机关在进行稽查时,若发现事业放流水水质超标,其水污费的计费基础设有放流水标準最大限值 90%的上限。意即即便企业实际排放数值高于此标準,计费时仍以该上限值作为上限。
此次修正案针对计费逻辑进行了两大关键变动:
首先,针对放流水超标日的计费方式,修正草案明定将取消所有计费上限,改採主管机关稽查之实际水质检测数值进行全额计算。这意味着企业未来若发生超标情事,水污费将不再有任何折扣或折算空间,将由实际污染排放量直接决定应缴费用。
其次,针对非超标期间的费用计算上限,草案将现行 90% 的限制调升至放流水标準最大限值(即 100%)。此举意在让非违规期间的收费基準与放流水排放标準完全对齐,扩大费用徵收的检核基础。
此项法规修正对于高耗水及高污染排放产业影响较为直接。包含半导体、化学製品製造、纸浆与纸张製造、染整及电镀等产业,因营运过程中需处理庞大的废水量,且製程产生的废水污染物浓度较高,若废水处理设备操作不当或监控系统未能及时应对,过去因设有费率上限而能预估的财务支出,未来将因为取消上限机制而面临不确定性。
环境部表示,本次修法是为了建立合理化的核算标準,并促使产业内部加强自主管理,投资升级废水处理设施,以降低超标风险。对于製造业而言,此举除直接影响环保规费支出外,更促使企业需重新检视内部环保监测系统的精準度与稳定性,以应对法规调整带来的成本控管挑战。
有关本次修正草案详情,业者可于发布日起 3 日后至行政院公报资讯网下载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