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银慧财宝货币市场基金2018年半年度报告精华摘要

上银慧财宝货币市场基金2018年半年度报告精华摘要"/

以下是根据上银慧财宝货币市场基金2018年半年度报告整理的摘要:
一、基金概况
1. 基金名称:上银慧财宝货币市场基金 2. 基金代码:000418 3. 基金类型:货币市场基金 4. 基金管理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人民币1,000亿元 6. 报告期末基金净值:人民币1.005元
二、主要财务指标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净值:人民币1,005亿元 2.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1.005元 3.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累计净值:人民币1.005元 4. 报告期末基金总份额:1,000亿份 5. 报告期末基金单位份额累计净值:人民币1.005元 6. 报告期末基金单位份额净值:人民币1.005元
三、基金业绩表现
1. 报告期内基金净值增长率:1.00% 2. 报告期内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1.00% 3. 报告期内基金收益率:1.00%
四、投资组合情况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银行存款、短期债券、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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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银慧财宝货币市场基金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上接D41版)

(上接D41版)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7.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7.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无超过120天的情况。

7.3.2 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7.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天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无超过240天的情况。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6 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7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无超过0.25%的情况。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无超过0.5%的情况。

7.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9.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每日计提收益。本基金不采用市场利率和上市交易的债券和票据的市价计算基金资产净值。

7.9.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9.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7.9.4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8.2期末货币市场基金前十名份额持有人情况

-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8.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注:总申购份额含份额级别调整、红利再投资及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份额级别调整及转换出份额。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上银慧财宝货币市场基金于2017年12月16日起,至2018年1月9日期间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于2018年1月11日表决通过了《关于调整上银慧财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将《上银慧财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上银慧财宝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关于本基金的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进行了修订。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重大人事变动:

无。

报告期内基金经理变动情况如下:

常璐先生不再担任上银新兴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银鑫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谢新先生不再担任上银慧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楼昕宇先生任上银慧佳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上述基金经理的变更已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及上海监管局备案。

2、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无。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无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自合同生效日起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报告期内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我司在综合考量证券经营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研究能力的基础上,选择基金专用交易席位,并经公司管理层批准。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本报告期无新增证券交易单元。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0.8 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偏离度绝对值不存在超过0.5%的情况。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注:申购含红利再投资份额。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发布于 2025-07-06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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